根據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教育部第41號令)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管理工作文件精神,按照《388vip太陽集團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》,我院受理了有轉專業意向的學生的書面申請,對申請轉專業學生逐個進行了談話和了解。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,現將2023年擬同意轉入、轉出學生的信息公示如下,公示期3天,從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,若有異議請實名向材料學院反映。公示結束后,學院將按照學校統一規定辦理轉專業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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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
2023年12月12日